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須知
112-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申請須知
一、 可申請情況:
1. 意外事故:門診、住院均能申請理賠。
2. 疾病:須住院才可申請理賠。
二、 申請時限:發生事故日起算兩年內,皆可申請,但請至少預留30天作業時間。
三、 其他注意事項:
1. 未滿18歲者,法定代理人欄位,需由監護人簽名。(滿18歲者,空白即可)
2.
未滿18歲者,需檢附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與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診斷書、收據若使用副本,則須要另外加蓋醫院印章,才算正式副本。
4. 如為外籍生,請附上居留証影本。
5. 112學年度起三商美邦人壽保險收件時間:每週一下午17:00~19:00。
6. 收件地點:F208。
申請準備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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