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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借用規則

一、衛生保健組提供相關醫療器材(急救箱、柺杖、擔架、輪椅、冷敷袋、血壓計、耳溫槍等),供全校教職員工生在校園內使用。

二、借用者得於上班時間內,憑學生證或教職員服務證驗證身份辦理借用手續。

三、借用物品時請填寫借物本,使用完畢後,請盡速歸還至健康中心,並填具歸還資料

四、歸還手續:1. 若無毀損,於歸還時核對簽名後離開。

              2. 如有因使用不當致故障者或遺失,借用者須自行修繕,再交還健康中心,否則應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