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並執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專業人才培育,本部特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旨揭計畫,並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徵件說明會。
二、旨揭計畫申請以學年度為單位,補助以學期為單位;執行期間第1學期自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第2學期自隔年2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止;107學年度申請作業自107年8月6日起至8月20日止,申請之資料寄送至教育部氣候變遷教育推動計畫總辦(國立臺灣大學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 邱祈榮副教授)。
三、經費原則上採教學活動專項全額補助,每項教學活動每學期補助以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為限,總金額以10萬元為上限,僅補助業務費用。其他相關資訊請詳閱須知。
四、為使各校清楚旨揭補助計畫,另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於107年7月5日辦理說明會:
(一)時間與地點
1、南區:106年7月5日(四)上午10時,國立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都市計劃學系1樓50102演講廳。
2、北區:106年7月5日(四)下午3時,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館1樓林一教室。
(二)參與對象:有意開授氣候變遷等相關課程之大專校院教師、業務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