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實驗場所運作人員(研究新生)環安教育訓練(第二次補考)通知
依「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及「南臺科技大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規定辦理「106學年度新進實驗(實習)場所運作人員環境安全衛生暨危害通識教育訓練」補考。
請附檔名單所列之研究生(前三梯次評量不及格或未到課者),於106年11月6日(週一)至106年11月10日(週五)自行撥空至環安室辦公室(位置:S101)參加補考(經評量合格後授予訓練證明,並列入年度各實驗場所環安評比項目)。環境安全衛生室 1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