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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辦理「106年環境教育人員學歷認證核心科目 及經歷認證行政人員32小時研習班」

公告類型: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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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對於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欲增能之民眾。
(二)欲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已修畢環境教育相關領域或專業領域課程18學分以上者。
(三)欲以「經歷或專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
研習日期:106年11月2至4日(星期四至六)及16至18日(星期四至六)。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0月27日止(星期五)。
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發布日期: 2017/10/27
發布人員: 張正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