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訓對象:
(一)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具備以下環境相關領域學歷與學分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但未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
2、欲參訓者請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申辦系統/認證資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得採計之專業領域課程」查詢(https://eecs.epa.gov.tw/front/),初步自行檢核符合規定後,再行報名本研習。
(二)欲以經歷認證環境教育人員者。
(三)持有效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作為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
二、報名期限: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至網址:http://neei.nhu.edu.tw/nhuEEI/recruit2.html,人數達30人以上,通知開班繳費。
三、檢附研習課程表,達開班標準即逕以E-Mail發送研習訊息予研習人員。
四、旨揭班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3小時環境教育時數(持有效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另可作為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公務人員者,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