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南部一名某私立醫學院的林姓學生,去年8月間,在練舞時,與一名打太極拳的8旬傅姓老翁因為場地問題引發衝突,當時醫大生推倒老翁,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沒想到醫大生竟然懷恨在心,買來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對著老翁潑灑。事後醫大生被警方送辦,高雄地檢署今年7月將林生依殺人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去年七月份,18歲的林姓醫大生在高雄文化中心練舞,與在場的一名80歲傅姓老翁因為場地使用起爭執,醫大生動手推了老翁一把,老翁跌坐在地,一旁的民眾見狀報警,將老翁送醫治療,事後,老翁並未對醫大生提起告訴,但醫大生對他人施加暴力,苓雅警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醫大生裁罰3000元。
隔月,醫大生收到裁罰書,越想越不爽,竟然起了壞念頭,跑到化工行,購買氫氟酸等化學原料,當時,店家覺得奇怪,開口詢問,醫大生謊稱「要做實驗」,並謊報上網查出的統一編號,來取信店家,順利取得強酸等物品。東西準備就緒後,隔天,醫大生帶著「化骨水」重回高雄文化中心,尋找老翁理論,直接把「化骨水」潑向老翁,強酸遇到皮膚,開始腐蝕,老翁全身冒煙大聲呼救,忍痛跑向人行道求救,但最後不支倒地,路人經過後,報警將老翁送醫,最後仍不治身亡。
檢方相驗解剖遺體後,確認老翁為器官衰竭中毒死亡,查出老翁為氫氟酸中毒,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警方派人前往文化中心實地走訪,找到一名目擊的街友,還原當時狀況,鎖定林姓醫大生涉有重嫌,事發後第16天,警方帶著搜索票,到醫大生家中,在房間發現電擊棒和打有醫院統編的統一發票,購買的物品即是氫氟酸。
醫大生偵訊時坦承,不滿兩個人吵架後,他被裁罰才會報復,但不知道潑灑化骨水會造成老翁死亡。否認故意殺人。而醫大生今年7月12日已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案目前已由高雄地院審理。
資料來源:奇摩電子新聞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