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成效、深化耕耘環境教育推廣工作,將
透過專業講師及環境教育訓練課程,將環境教育八大課程帶
入課程中,循序漸進紮實提升其環境教育知識及技能,並從
中學習如何利用周圍資源發展環境教育,進而建立積極正面
的價值觀、態度及行動,產生積極的環保行動力。 (二) 環境教育法第三條中對於環境教育的詮釋就是運用教育的方
式來達到環境及其資源可以達到永續發展的公民教育過程。
藉此,本課程希望從實作,課程等活動帶領學員融入環境教
育,讓參加學員能夠在最短的時間輕易上手設計簡單的環境
教育教案。 (三)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
內得申請展延。申請展延者應繳交參加核發機關、環境教育
機構或核發機關認可舉辦之累計30小時以上環境相關領域研 習(含3小時環境教育法規)。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之教職員取得申請展延資格,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
工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三)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環境安全衛生處
三、研習地點:朝陽科技大學理工大樓 5 樓 E-520 會議室(臺中市霧峰 區吉峰東路 168號)
四、研習日期:
(一) 第 1 梯次:民國 108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二) 第 2 梯次:民國 108 年 7 月 9日(星期二)
(三) 第 3 梯次:民國 108 年 7 月 10日(星期三)
(四) 第 4 梯次:民國 108年 7 月 15日(星期一)
(五) 第 5 梯次:民國 108 年 7 月 16日(星期二)
五、研習時數:
(一) 本研習分5 梯次實施,可依需求分梯次報名。每梯次採計6小時。
(二)課程總時數:共 30小時。其中, 1.國際、中央和地方環境教育重大政策,時數 9 小時(含法規 3 小時)。 2.環境相關專業議題,時數 21小時。
(三) 本課程執行完畢後,將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與「教師 在職進修網」(中小學教師)進行研習時數登錄。請參加研習 者於研習結束 1個月內至上述網站查詢研習時數。
六、對象及人數:
(一)對象:各級學校之環境教育人員(經教育部、環保署認證者,皆可,
其認證有效期限為五年)申請展延者,每梯次 40人。
(二)為珍惜研習資源,報名後因故不能與會者,請最遲於開課前 3 日告
知,以利人員候補。
(三)倘報名人數超過上限,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且每校至多錄取 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