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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轉員疏失 4清大生輻射曝露 原子爐啟用後首起意外

公告類型: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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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2年02月02日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新聞資料庫 

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四名學生使用研究用原子爐「THOR」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實驗時,因運轉員操作疏失,意外受到輻射曝露,其中曝露劑量最高達六.六毫西弗,相當於連續照射三三○張胸部X光。意外發生後,校方已安排學生接受健康檢查,初步確認四名學生都沒有受到輻射傷害。 

這起意外是清大THOR原子爐自民國五十年啟用以來,首度有學生做實驗時,意外受到輻射曝露。 
原子能委員會完成初步調查,研判整起事件主因是運轉員操作不當所致,近期內召開違規審議委員會研議懲處,最嚴重可能吊銷運轉執照。校方未在學生進行相關實驗前,未做專業健康檢查,涉嫌違反《游離輻射防護法》,原能會也研擬裁處四萬元罰款。 
這起學生輻射曝露意外發生在去年十月廿七日,原科院核子工程與科學研究所三名碩博士生帶著一名大學生,在THOR反應爐照射室完成「硼中子捕獲治療」劑量計測底片品保測試,走出照射室時,發現控制室監視系統顯示照射室的輻射劑量偏高。學生馬上報告指導教授江○○,並通報輻射安防護委員會,再把調查報告呈報原能會。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長陳宜彬指出,意外主因是,實驗中,運轉員發現照射室通風系統莫名被關掉,擔心影響反應器控制棒正常運作,就抽出控制棒測試。結果導致反應爐釋放出的中子束和伽瑪射線直接照射四名學生,意外受到輻射曝露。運轉員在照射室有人情形下,抽出控制棒,涉及操作不當,最嚴重可吊銷執照。 

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李若燦表示,初步評估,四名學生中,一名提早離開照射室,幾乎量不到曝露劑量,至於其他三名學生曝露劑量介於一.二到六.六毫西弗,超過一般民眾每年上限一毫西弗。 

但學生因研究必須經常進出反應爐照射室,視同輻射工作人員,每年曝露劑量未超過廿毫西弗,就不違反規定。但與胸部X光相較,三名學生相當於連續照射六十到三三○張胸部X光。 

原能會強調,學生意外遭輻射曝露,屬不必要劑量,已要求校方安排學生接受健康檢查,並詳實告知學生家長。目前四名學生健康無虞。
發布日期: 2012/03/02
發布人員: 黃琳真